•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九章 放下職業,全時間事奉主

  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題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賽四三1下)。

  你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平平安安蒙引導(賽五五12上)。

  雖然在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我是個交出來的人,並參加過鼓嶺訓練;但是在五〇年代初,因為政治壓力,教會的各項工作無法開展,福音的工作也停止了,我就回到學校教書。那幾年,我一面在虞陽中學教書,一面在漁溪教會與鄭文球弟兄配搭服事主。我主要在傳福音方面服事;鄭文球弟兄的生命比我強,他負擔信徒的造就。

  一九五二年,福建全省中等教師集中在福州進行思想改造學習。因我是學教育的,學習之後,組織上調我到福清初級師範任教。因此,我再次搬家到城關。在城關教會裡,陳常吉、鄭秉暉兩位負責弟兄與我有很和諧的配搭。因這兩位弟兄缺少話語恩賜,我便開始有話語的服事。那時王厭知、林惠珍兩位姊妹也在福清城關,她倆的屬靈生命非常好。在弟兄姊妹的和諧配搭下,當時城關教會屬靈的情形是很蒙恩的。

  一九五四年下半年,由於福清師範合併到長樂師範,我就到了長樂,並參加長樂教會聚會。那裡的弟兄姊妹得知我會講道,就請我在聚會中講道。那一年,長樂教會也復興起來,人數增加很多。

  一九五五年下學期的末了,神一直在我心中有一個呼召,催促我要放下職業,出來全時間事奉神。那時,我首先感覺到我是一個奉獻的人,是一個交出來的人,我的時間不能長久被職業霸佔,應該有更多的時間事奉神。其次,因為這一年福清眾教會退出了某宗教組織,教會得了潔淨,教會明顯看見神的同在,教會有很多工作需要人來作。第三,我在長樂教會事奉的時候,也看見神使用我為祂作了一些工。最後,我深深覺得教書只是給人文化知識,只是屬魂的工作;而事奉神,一方面能傳福音引人信主得生命,一方面能造就人的靈性,是屬靈的工作,意義更為深遠。因此,這一段時間我也一直在主面前禱告;越禱告,越覺得主催促我要放下職業,出來全時間事奉神。

  期末,我已經下定決心,找校長辭職。有一次我走到辦公樓想找校長辭職時,卻因一件事情打岔,而未果。不久學期結束,組織上調我去永泰一中當教員。暑假回到福清。正好福清全縣性的同工聚會這時在漁溪召開,福清各地同工都在一起。我把我裡面的負擔交通出來。弟兄們聽了,非常喜樂,都阿們我放下職業,出來為主作工。於是,我就具函向地區文教科辭職,結果很快得到批准,就這樣我放下職業,出來全時間事奉神。那時,我的家還在福清城關,我就在城關的教會裡與幾位弟兄姊妹配搭事奉,開始靠主過信心的生活。

  我出來全時間事奉神,不但在我裡面有聖靈的感動,在外面也有教會身體的印證;同時,主還給我一段非常寶貴的話。這段話就是來十三1~6:

  “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你們要紀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紀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主借這段話告訴我幾件事:第一,要事奉神就要有愛弟兄的心,愛是根本,愛是動力,愛是生命的流露。沒有愛就不能很好的事奉神和服事教會,所以愛心的服事比話語的服事更重要。第二,要事奉神就有被捆綁、遭苦害的可能,所以就要有受苦的心志,不但自己要有這樣的心志,也要紀念有這種遭遇的人。第三,要尊重婚姻,謹慎男女間的關係,免得落在罪的試探裡。第四,不可貪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相信神在生活上會眷顧我,因祂應許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第五,對環境不必懼怕,雖然有被捆綁、遭苦害的危險,但主是幫助我的,人能把我怎麼樣呢?這些勉勵、應許和警戒,的確成為我一生事奉道路上極大的幫助。

回憶我四十多年來的信心生活,神的確是眷顧了我。當我放下職業出來事奉神時,我一家六口,四個孩子均幼小,我妻子也無固定工作。但神是信實的,祂給我一家的生活從來不缺。就在國內經濟最困難的時期,祂卻感動香港一位與我素不相識的夏老姊妹經常關心和幫助了我。我真是感謝神,也感謝許多愛心看顧我一家人的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