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一)

主耶穌在世為人子時,常經憂患,備曆艱難,最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救贖。祂明確告訴門徒:“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二十23上)所以跟從祂的人遭逼迫,受苦害,是不足為怪的。茲將一九五六年至今我所經受的一些苦難,略述如下:

一 第一次進入苦難的爐中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一一九71)。

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二三4上)。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十二20上)。

一九五五年正月,福清眾地方教會退出某宗教組織以後,眾教會的屬靈情形就有了大的轉機,各地恢復了傳福音的工作,並有許多人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到了下半年,開始有逼迫的風聲。那時我剛放下職業出來全時間事奉不久,家仍租住在福清城關的詹師母家。有一天,我忽然接到漁溪的鄭文球弟兄寫來的一封信,信中寫道:“我在漁溪聽見有人傳說你已經被捕了,怎麼會有這樣的消息?”我看完信後,心裡面清楚地有一句話:“既已擺上為主,得失我就不顧。”隨後我就照這個感覺寫了一首詩:

一 我已擺上為主,

得失我就不顧,

只要行完我的路途,

甘心為主受苦。

二 屬世所有浮誇,

我今一起丟下,

名也利也虛空榮華,

都已掛在十架。

三 誰以性命為念,

誰就不敢向前,

捆鎖患難縱使難免,

也難阻我進前。

四 要進神的國度,

就要經歷艱難,

跑盡我們當跑的路,

打好當打的仗。

五 難道患難、困苦,

逼迫、饑餓、酸楚,

能使我與主愛隔阻?

因有主手攙扶。

六 榮耀之日顯現,

主要擦我淚眼,

忠心的人來到主前,

必得生命冠冕。

(“路中人之詩”五首。)

這首詩歌表明無論環境如何,遭遇怎樣,我都已經立定了為主受苦的心志。

到了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晚上就寢時,我靈裡忽然感到非常憂傷與焦悶,這是我從來未曾經歷過的。原來這一夜是暴風雨來臨的一夜,福建全省各地教會的負責弟兄都是這一夜被捕的。下半夜四時,我也被捕了,這是我第一次進入苦難的爐中。

福清縣同日被捕的,還有十幾位弟兄;我們被關押在縣政府旁的舊監獄內。我們城關的三位弟兄最早被送到監獄裡;我和王良浩弟兄被關在同一間,陳常吉弟兄關在對面一間。沒過多久,被抓的弟兄陸陸續續來了。李春發、林居明弟兄也被關到我這一間。因為我們早已有受苦的心志,甚至是殉道的心志,所以當我們在監獄裡見面的時候,大家沒有感到悲痛,反而牽著手很喜樂的讚美主。當時天氣很冷,我們就圍坐在一起交通。在交通中,居明弟兄說道:“我這次再來(土改時他與春發弟兄曾經被捕過),就不想再回去見我的妻子、兒女了。”春發弟兄也見證說,“人曉得地裡有寶貝,就變賣一切要得到它;曉得珠子寶貴,就犧牲一切要得到它。”他們兩人都帶著為主殉道的心志而來。但我當時並沒有要殉道的感覺,主給我一幅圖畫,就是徒二十七章,保羅在海上,遇到大風浪,太陽和星辰多日不顯露,但他最後還會得救。當時我也把我這樣的感覺交通了出來。

當時,因為鄭文球、陳常吉兩位弟兄是教會的主要負責人;王良浩弟兄作過平潭縣國民黨書記長,歷史問題嚴重;我又是全時間事奉者,所以我們四個人被認為是在教會中為首的。在入獄的第三天早晨,我們就一同被押到閩侯螺洲看守所裡,由地區一級公安處來審理我們的案件。在看守所裡,我們被關押了五個半月,生活十分艱苦。家人不能送東西進來,在獄中有錢也不能買東西。餐餐只吃一點稀飯,每個人都饑餓難忍,連飯桶邊的稀飯湯也爭著吃。當時的形勢十分嚴峻,政府的判刑非常重,有兩位早入獄的弟兄,算不上負責弟兄卻被判十年和十二年刑。所以這次被捕,我準備長期受苦,估計自己會被判十幾年的刑。因而我對世界的心很死,對主的心很迫切。在環境的重大壓力下,我只有懇切禱告,並切望主的再來。因此我入獄不久,就寫出了“主,你再來”這首詩。原詞如下:

一 主,你再來,

是我唯一的安慰;

主,你再來,

是我唯一盼望;

主,你再來,

才能擦乾我眼淚;

主,你再來,

才能息我流蕩。

但你為何至今還是在遲延,

讓你應許長久長久未應驗?

千萬聖徒求你榮耀就顯現,

好讓我們早投你懷見你面。

二 主,你在天

知你兒女受磨煉;

主,你看見我們所曆風險;

主,你聽見

教會呼求千萬遍;

主,你紀念我們等待多年。

因此我們祈求你來不再延;

祈求你來可否就是在今天;

好讓眾聖歡然會聚你座前,

同贊你名同享你愛的甘甜。

(調用“自伯大尼你與我們分手後”;“路中人之詩”八首。)

隨著我與主的親密交通中,主的話逐漸臨到我,如:“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二三4上)“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三十5)“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十二20上)這些主的話都給我很大的安慰。不久,這些話都化成我的詩歌,我在獄中反復吟唱。

我們四個人被囚後,經過一段緊張的提審。每當文球弟兄被提審,從我的一號監房走過時,他總用眼睛看著我,一隻手按著胸口,舉頭望天,我知道他的用意是叫我用信心舉目仰望主。是的,在這樣四面受壓的艱難環境中,除了主以外,還有什麼可倚靠呢?被關押在這裡的幾個月中,我寫了好幾首詩歌,如“你曾見否我們的主”,“過緊的壓榨”,“十架道路雖艱難”,“人的盡頭,主,就是你起頭”等,感覺都比較深。一九五六年六月下旬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當法警將手銬銬在我手上時,我不禁唱出我所寫的詩句:“我今淚痕雖滿面,但你榮耀快顯;我今身還受試煉,但那要換冠冕。”

法院在判決書中,定我四項所謂的“犯罪事實”:一、我參加了倪柝聲召集的鼓嶺訓練;二、參加保留鼓嶺土地的簽名;三、參加柯憐憫在莆田召集的聚會;四、退出三自革新會。此次陳常吉、王良浩二人各判了三年刑,鄭文球弟兄被判了五年刑,我卻只被判了一年刑,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法官問我有什麼意見,我懷疑自己的耳朵聽錯了,就問:“剛才你是宣佈判我一年刑還是十年刑?”他伸出一個指頭說,“是一年刑。”我真希奇主的奇妙作為!

我被判刑的前幾天,同號房有一個從前當過保長的林姓犯人對我說,“我們號裡幾十個犯人都判過刑送走了,現在只剩下你我兩個人。我想我們兩個人的問題都比較大,可能都要準備坐十年牢。”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回答說,“你準備坐十年牢,我恐怕不止十年。”過了幾天,我們倆人同日被提去受審判。判完回來,我仍被關在原號房,他則被關在對面一個小號房,互相可以看到對方。他問我被判了幾年。我伸出一個指頭說,“判一年。”我也問他被判了幾年。他伸出右手向著自己的腦袋作開槍狀,說,“判死刑。”我不勝感歎,神實在恩待了我!這天晚上我整夜睡不著覺,反復思想神的奇妙旨意。

當我剛被捕入獄時,我對主說,“你既然呼召我放下職業出來在教會中全時間事奉你,怎麼只有短短半年,你就讓我被關進監獄,而且可能被判十幾年刑,你究竟是什麼旨意呢?”過不多久,主就有一句話對我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判刑以後,我才明白主讓我經歷這不長的試煉,對我的屬靈生命是大有益處的。此時我寫了一首詩:

一 每一步的帶領,

都是主憐憫;

每一事的安排,

都有美意在;

每一錘的擊打,

都有主計畫;

每一刀的雕削,

都顯主奇妙。

二 每一次的試煉,

主恩都彰顯,

無論任何風險,

都難掩榮臉;

我心雖然受煎,

淚痕雖滿面,

但一到恩座前,

靈便覺甘甜。

三 願我所有驕傲,

都被打粉碎;

願我所有喜好,

都被燒成灰;

願我所有渣滓,

都被煉乾淨;

願我所有雜質,

都清除一新。

四 屬己所有雄心,

今都冷如冰,

屬世所有吸引,

今都變成零。

我今願能儆醒,

緊緊隨主行,

直到旅程完盡,

歡然進天城。

(調用詩歌六七七首;“路中人之詩”十四首。)

判刑後不久,我和文球弟兄同被送到肖化道勞改場,我的一位初中同學見到我就問:“你被判幾年刑?”我說,“一年。”他大為驚奇的說,“我以為你會被判無期。因為你們四個人從福清看守所被押走時,廣播大力宣傳你們是倪某某反革命集團的首要分子。後來你們留在縣看守所的幾個弟兄,不是為首的都被判了七年到十二年刑送往黑龍江去,所以我想你們幾個為首的,不是要被判無期麼?”我聽了,只有低頭敬拜神!我想,我會被輕判,實在是出於神的主宰和旨意;因為當時福清眾教會主要幾位負責人均已被判了較長的刑期,信徒缺人照顧,所以神才讓我先回去照看神的群羊。

在勞改隊中,我和文球弟兄同被編在搬草組勞動,每天要到溪邊把芒草挑到磚瓦窯供燒窯之用。工作並不輕省,芒草中有很多荊條,我們的手腳都滿了刺痕。有一次下雨天,我們兩個人在一個空窯洞裡面避雨。文球弟兄唱了一首詩歌:“是愛的神作我牧人,祂常餵養,祂常施恩;祂是屬我,我是屬祂,何來需要?何來缺乏?…”這首詩歌是倪弟兄翻譯的,在鼓嶺訓練的時候經常唱。整首詩文球弟兄都會背,他邊唱邊流淚。唱完之後我們倆同心向神禱告,實在經歷了神愛的眷顧與牧養。

這幾個月我都和文球弟兄在一起,白天同勞動,晚間同學習。有一天,我和文球弟兄在工地上勞動,幹部忽然把我叫回到宿舍,對我說,“今天就放你回去。”這時距我刑滿還有十天,我愣了一下,心想,我就這樣回去,文球弟兄在工地上還不知道,他有許多的話還沒有交代我,我怎能就這樣離他而去呢?我就對幹部說,“我還有十天。”他不大相信,於是帶我到隊部去。隊部也說要我今天回去。我就是不忍心這樣離開文球弟兄,因此堅持說我的刑期還差十天。隊部不相信我的話,問我說,“你真的願意再關十天麼?”我說,“我願意再關十天。”回牢房後,所有犯人都說我是再傻不過了,天下那有這麼老實的人,人家放你走,你自己卻要再關十天。他們不懂,只有主知道我是為著弟兄才願意多關十天的。在那最後的十天裡,我和弟兄有非常親密的交通,我將我在獄中所寫的詩歌抄送給他,他也把他所要說的話都對我說了。我要走的那一天,他幫我收拾行李,一路送我直到警戒線,才依依而別。

當我挑著行李,走出監獄時,外面的天顯得特別的晴朗,外面的空氣也特別新鮮。我先走到一間小吃店,吃了一碗炒麵。邊吃邊回憶我入監不久,準備被判十幾年刑的情景,那時我想我要吃一碗炒麵的機會恐怕都沒有了。今天竟然實現了,我真是感謝主!吃完了面,我坐車到福州南台,因來不及回福清,只好投宿在一間旅館。後來到中洲聚會處遇見了余篤信弟兄。他告訴我一年來教會的一些情況:一、福州教會去年也有三位弟兄(陳必蔭、陳貞藩、朱茂祥)被捕判刑;二、各地聚會處在政治壓力下,又都被拉入“三自會”;三、政府在各地有舉辦了一個“倪某某反革命集團的展覽會”,陳列所謂的罪證。我聽了只有感慨!

第二天(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一日),我回到福清城關,租住在一位詹師母(林容光老姊妹)的家裡。這位老姊妹極其敬虔,極會禱告。我到家後第一件事,就是同我的妻子和詹師母一同跪在主面前向主謝恩。不久,林惠珍、莊美月兩位姊妹一聽說我回來,就來看我,我們見了面都十分喜樂。這時有兩件事,使我特別感動。一是有一個姊妹一聽說我回來了,就煮了一碗蛋面要拿給我吃,但她不懂得我住在那裡,就端著這一碗面滿街打聽,找了一個鐘頭才找到我的家。另外,有一位龍田的姊妹,聽說我回來了,特意從龍田趕到我家裡,一見到我,一句話說不出來,只是在那裡哭。這些都表明了肢體的愛是何等真切!

在這一年的刑期中,我共寫了十首詩歌,吐露了我對主的心聲;因為那一年我被壓太重,世界向我關閉了,我的心向著世界死,向著神卻很迫切。所以我寫了許多首詩歌(見“路中人之詩”七至十六首)。在刑期將滿之時,我在神面前尋求,我出獄以後要作什麼。主感動我仍要選擇走專心事奉主的路,我就寫出了“此生已屬主,不能再行他途”那首詩。詩詞如下:

一 此生已屬主,

不能再行他途,

路雖多險阻,

多淒風,多愁霧。

但主滿有愛,

祂笑容常鼓舞,

使我靠祂恩仍前進,

不後顧。

二 生是為主生,

持此志不稍更,

不是靠自身,

乃靠主的大能,

同情雖日少,

譏謗又日加增,

但我仍然要,

跑此窄小路程。

三 忠心事奉主,

難免要曆艱難,

有時還會有遭逼迫、

受摧殘。

今日的苦楚,

是輕微是短暫,

將來見我主,

就要得祂稱讚。

四 前面的路程不知是遠是近,

不知還要經多少危險酸辛?

但主的應許永堅定可相信,

祂必帶領我得榮耀,進天城。

(調用詩歌二六〇首“穩固的根基”;“路中人之詩”十五首。)

這次福清眾教會許多人被捕,受的打擊最重。有五位弟兄在勞改隊中被主接去。其中李春發、林居明、高由召、林修傑等四位弟兄先後在黑龍江為主殉道。陳常吉弟兄在江西勞改場,因監房失火救護病員被燒死。願主再來的那日他們同被紀念,同得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