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11, 2018

第八章 鼓嶺第二期訓練給我留下的印象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八章 鼓嶺第二期訓練給我留下的印象   以色列啊,你是我的僕人,我造就你必不忘記你(賽四四21下)。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猶20)。   倪弟兄于一九四八年春恢復職事後,他第一件致力的工作,就是開辦鼓嶺訓練。當時,鼓嶺山上有許多房產,原來是外國人避暑用的,因時局變動,他們要離開中國大陸,倪弟兄就將這些房產買了下來。鼓嶺訓練所有的費用都是由倪弟兄負擔的。可見在他停職的六年中,他並沒有閑下來,而是在暗暗的籌備。他深深知道,神給他的託付就是成全人。他打算要將鼓嶺訓練一期一期的辦下去。   一九四八年夏秋,倪弟兄辦了第一期鼓嶺訓練,主要是由省外的同工參加。一九四九年三月,他又辦了第二期訓練。福建本省的同工都在這一期參加,當然也有很多外省的同工來此受訓。參加這次訓練的弟兄中,較前面的有上海的俞成華、南京的季永同、長春的華天民以及福建的陳恪三、陳希文等弟兄,姊妹中有上海的汪佩真、李拉結以及青島的侯秀英等姊妹。有一位英國的芮姊妹也來參加。福清前來受訓的同工除我以外,還有我的父親林少良、妹夫陳俊如以及鄭文球、高由召、吳國寶、黃文西等弟兄,還有東張的蔡劍英姊妹。   在鼓嶺,弟兄姊妹們分住在各個“家”中,有“和家”、“沙家”、“白家”等。每一“家”都指定一個“家長”來負責,弟兄姊妹都非常自覺的遵守作息時間。倪弟兄當時對我們只提了一點要求,希望我們不要把意見帶來。他自己住在“倪家”。我當時分配在“和家”居住,同住“和家”的,有長春的華天民,青島的周彼得、於敬生,浙江的丁克昌等老弟兄以及福州的鄭證光弟兄。這一“家”是特別照顧年老的和身體不好的。證光弟兄和我當時都很年輕,因身體不好,故被安排在這裡。   鼓嶺聚會所建造得很特別,沒有講臺,前低後高。講道時倪弟兄坐在最低的一個位置上,在他前面坐著四位年長的弟兄姊妹:俞成華、陳恪三、汪佩真、侯秀英。第一堂聚會給我的印象很深。倪弟兄選唱的詩歌是“意志薄弱,能力軟弱,盼望已經全都消滅”(詩歌四二三首)。他禱告之後,開講的第一句話是:“神給我的託付,乃是作眾僕人的僕人。”可見他不是站在高位上教訓人,而是降卑自己,用主的生命和話語來服事眾人。這一點就給我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鼓嶺訓練每天共三堂。上午第一堂,倪弟兄釋放重要的資訊。上午第二堂參加訓練的人接受屬靈的判定,每位受訓人先見證自己蒙恩得救的經過以及信主後的屬靈情形,接著由四位弟兄姊妹試作判定,最後由倪弟兄照著各人屬靈的情形,給與適當的幫助。幫助以後,就為這個人帶著祝福的禱告。倪弟兄的禱詞以及所幫助的話語,我們都看為十分寶貴。下午只有一堂,由倪弟兄講“初信造就”。第一期鼓嶺訓練時,“初信造就”倪弟兄只講了五十二題。第二期增加了七題,一共有五十九題。其中包括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要認識的一些基本真理,和所需要過的正常生活。這不但是初信者要學習的屬靈功課,對一般聖徒也都是造就靈性的極好教材。晚間一般不聚會,讓大家整理筆記。晚上有時臨時聚會,大家就提著燈籠到聚會所參加聚會。主日讓受訓者參加當地的教會聚會。   上午第一堂聚會,倪弟兄都用來釋放重要的真理。四個月中,倪弟兄釋放了“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權柄與順服”、“如何作神代表的權柄”、“神話語的職事”、“主工人的性格”、“教會的事務”、“如何讀聖經”、“如何傳福音”等篇資訊,其中“神話語的職事”講得最久,大概講了四、五個星期。這些都收錄在“倪柝聲文集”第三輯中,這些重要資訊被翻譯成多種文字,成為全地眾教會千萬信徒的生命供應。   倪弟兄對我的屬靈判定是排在訓練的後半段。在我簡單說了我得救的經過之後,四位弟兄姊妹對我只作了一般評定,接著是倪弟兄幫助我。第一點,他說我過去所接受的話語供應少了一些,現在不成問題了。第二點,他說到我的思想多了一些,因為我的得救是為了解決思想的問題。這種情形使我很容易落在思想裡面。如何對付思想呢?他勸我不要太重視自己的思想,相反的,要輕視自己的思想。要認為自己所想的沒有什麼價值。最要緊的是要回到靈裡,活在靈中。這些話對我很有幫助。   屬靈判定中,有一位弟兄情感比較強,述說他的經歷時邊講邊哭。倪弟兄幫助他說,“人固然是有情感的,但情感太多,就像押沙龍的長頭髮,自己以為很美麗,最終卻因長頭髮而喪命在樹林裡。所以你不要以長頭髮為好,人的情感也需要受對付。”   青島一位姓張的弟兄的見證也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說,“我出來全時間事奉沒多久,因為我的孩子多,生活過得很艱困。有一次我的妻子生育坐月子,我煮了一碗飯端到床前給她吃。她想了一下,推給我,說,“你為主工作很辛苦,你拿去吃罷。”我說,“你坐月子沒有別的營養,這碗飯你一定要吃。”我們兩人推來推去,誰都不願吃。最後我倆看見幾個孩子都在挨餓,就分給幾個孩子吃掉。過了一段時間,我往天津為主作工,天津教會想留我在那裡幫助他們,建議我一家人都來天津。想不到我的妻子帶著幾個孩子由青島坐船來天津時,船在渤海遇風沉沒,我的妻子和孩子們一下子都被主取走了。這消息傳到天津,那裡的負責弟兄不敢告訴我。我看見他們神色有異,知道發生了事故。我對他們說,有什麼不幸的事,儘管告訴我,我靠主是會承受的。他們這才告訴我說,“你一家人來天津時,船在海中遇險,全家都遇難了。”那時,我不知用什麼話來形容我心裡的傷痛。我只能對主說,“賞賜的是你,收取的也是你,我只有俯伏。””這位弟兄述說時是強忍著眼淚,但在場聽的弟兄姊妹沒有一個不流淚。倪弟兄也深受感動。後來主又為這位弟兄預備了一個妻子,並生養了好幾個兒女。   我們在鼓嶺上面只聚了一個多月,因為時局和治安的原因,聚會搬到海關巷倪弟兄的家中。訓練結束以後,倪弟兄給每位弟兄姊妹都寫了一封信,按照各人不同的情形指出了他們今後屬靈追求的方向。他在給我的信中勉勵我要求剛強、求豐富,這成了我一生的幫助。   在鼓嶺訓練中,屬靈氣氛極為濃厚。每當倪弟兄釋放完話語以後,大家都在主的光中悔改認罪,禱告時常帶著眼淚。有幾次,倪弟兄的話,使大家覺得紮心,全場大哭,他不得不停下來。待哭聲稍止,他才繼續講下去。我記得第一次是倪弟兄講到生命的事,他說,“神有許多工作作在你們身上,是要你們被破碎,讓神有路,而你們卻是抵擋了神的手,辜負了神的作為!”大家聽了都受感動,哭了一場。第二次是倪弟兄講到“教會的事務”的時候,他說,我們所看見的教會異像是這麼清楚,神的要求是這麼高,可是今天各地教會的情形是如何呢?大家想到今日各地教會普遍落到荒涼可憐的情形,心都被觸動,又大哭起來。這實在是聖靈的工作。最後一次也就是訓練末了的時候,倪弟兄講“如何傳福音”那個題目。他講到傳福音需要福音的火,巴不得福音的火能在中國全地燒起來。那次講話他很激動站起來講,靈非常強,全場又是大哭。   倪弟兄平時給我們的印象非常和藹,他見到人總是笑笑的點點頭。他很少與信徒有個別的接觸,但他很有屬靈的權威,弟兄姊妹都很尊敬他。他對付人有時也很嚴厲。我記得有一位江西的弟兄,他曾在長沙聖經學校就讀過,聖經很熟,屬靈的知識也很多;倪弟兄給他屬靈判定時,第一句話就說,“我巴不得把你的頭砍下來。”意思是他的頭腦必須受對付,他過多活在知識裡,因此靈不強。有一位福州的同工,信主的年日很久,早年就配搭在教會的事奉中。他說完見證後,倪弟兄卻很嚴厲的對他說,“你今天的屬靈情形,還不能與你得救的年日相稱,你虛度了許多光陰,辜負了主在你身上的許多工作!”那時,倪弟兄的話非常重,大家聽了都很受震動。我覺得倪弟兄幫助人是因人而異的。經得起重錘的,他才用重錘。對靈命比較幼淺的,他從不如此,只是輕輕的勸說。大家從他的判定中,都得到很大的幫助。   在鼓嶺訓練中,主的靈真是與我們同在,真理厲害的光照我們,我們不得不降服在主的面前。鼓嶺訓練距今已有半個世紀之久,我非常留念那種在地若天的光景。可惜鼓嶺訓練只辦了兩期就被迫停止了。但就僅僅這兩期,我相信在神面前是永遠可蒙紀念的。   一九四九年七月訓練結束時,我們在倪弟兄家的花園亭子前面合照了一張相片,作為珍貴的紀念。 上一篇 • 回目录 • 下一篇

22 11, 2018

附錄•生平年表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附錄·生平年表 1917年農曆正月初四出生,母親把我這頭生的男孩獻給神 1923年7歲開始隨祖父讀書 1927年11歲入漁溪小學讀四年級 1930年14歲小學畢業,考入福清縣立中學 1933年17歲初中畢業,考入福州一中,不久因病停學 1934年18歲上半年在集美水產學校就讀一學期下半年考入福州師範學校,父母親被主切實得著,家庭面貌改觀 1935年19歲受王峙弟兄幫助,清楚得救 1937年21歲師範畢業,受聘於福清西園小學,在漁溪教會受浸歸主名下(是年抗日戰爭爆發) 1938年22歲1月18日與余德欽姐妹結婚,下半年往連城任中心民校校長 1939年23歲考入省戰時民教師資班,受訓後被派往寧德縣訓練民校師資,後又調至沙縣、周甯任民教指導員 1940年23歲改任周甯縣督學(是年祖父去世) 1941年25歲上半年辭職回家,下半年入福建省立師範專科學校就讀(校址永安,次年遷往南平) 1943年27歲長女靜愉出生 1944年28歲從福建師專畢業,受聘于福清明義毓貞聯中 1945年29歲長子克聖出生(是年抗日戰爭勝利結束) 1946年30歲隨鄭校長回漁溪創辦虞陽中學任教導主任 1948年32歲原擬赴台應台南師範聘,因病受阻。適逢倪柝聲弟兄在福州複出盡職,有機會受其成全(這是我屬靈大轉折的一年) 1949年33歲3至7月參加鼓嶺二期訓練,備受造就,8月福州解放,下半年回虞陽中學任教 1950年34歲次子克憫出生 1952年36歲調至福清縣初級師範任教 1953年37歲舉家遷往福清縣城居住 1954年38歲調至長樂初級師範任教,次女靜柔出生 1955年39歲調任永泰一中教員(未赴任),辭職在教會中全時間事奉主 1956年40歲教會受逼迫,第一次被捕,被判刑一年 1957年41歲刑滿釋放,仍在福清教會事奉,赴上海參加基督徒聚會處全國性同工聚會 1959年43歲參加福清縣教牧人員辦的五裡橋農場勞動 1960年44歲全家由福清城關遷回漁溪前亭老家,參加生產隊勞動,並在漁溪教會事奉 1963年47歲因教會的事於7月23日第二次被捕,被判十年刑 1964年48歲在永安大洲後磚廠服刑兩年 1966年50歲調到明溪樓前農場服刑近七年 1973年57歲刑滿釋放回家,仍受管制 1976年60歲神大祝福福清的福音工作,受浸五千人,十月,因我父親突然由海外回來,我被關在學習班受審查18天,十二月,因參加長樂 岑地聚會被捕,被監禁15天 1977年61歲愛主的母親被主接回天家,享年82歲 1981年65歲愛主的父親被主召回,享年8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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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後記    我所要述說的,基本上都說完了。我實在沒有一點可誇。我所經歷的一切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和憐憫!沒有祂的恩典,我怎能活到今天?沒有祂的憐憫,我怎能站立,還怎能有一點事奉?所以我只有讚歎神恩浩大。   綜觀我的一生,經歷了許多苦難,但這肉身的受苦,一面是為祂的身體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一面也是讓神的恩惠在我身上格外顯多!神是永遠可稱頌的!我愛祂,祂更愛我!   今天,與我同輩事奉的人,幾乎都被主召回了天家,在主裡面安息了。雖然我還活著,並且所剩的年日也不多了,但我只要一息尚存,就要照祂的旨意而活;只要一日尚在,就要盡我的本分事奉祂。主來所以遲延,是因為祂的定旨至今尚未實現,我多麼盼望基督的身體早日建造完成,基督的新婦早日妝飾整齊,早把我們可愛的主迎接回來!   我以上的述說如有缺欠,求主的血遮蓋!但願神的名多得榮耀!神的恩多得彰顯!阿們。   居微   主後二〇〇一年十一月 上一篇 • 回目录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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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在神面前的負擔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六章 我在神面前的負擔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3)。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上)。   幾十年來,我人生的道路雖經許多曲折,一次次主許可我進入苦難,一次次祂又把我從苦難的爐中帶出來。我很希奇主奇妙的帶領,我相信祂在我身上有美好的旨意,為要完成祂永遠的計畫。我每經歷一次患難,主量給我的服事範圍就擴大了一次。一九五六年以前,我只在福清城關和漁溪兩地教會服事主。一九五七年我出獄以後,主就把我服事的範圍擴展到福清全縣及鄰近的縣。一九六三年我第二次入獄,一九七三年出獄以後,主又把我的工作擴展到福建各地區。一九八三年我第三次再入獄,一九九一年出獄至今,主又把我服事的範圍擴展到全國各地。這不是我自己的揀選,乃是神自己的定規,一切都是出乎祂自己。現在我在神面前覺得尚有以下幾件負擔: 一、促進國內各地主的教會在基督身體裡的一   一九八〇年改革開放以後,海內外信徒的接觸和交通逐漸加多,國內各地的信徒也逐漸看見了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走恢復道路的重要。遺憾的是,各地同是宣稱走恢復道路的弟兄卻不能合一,這真傷透了神的心!   這段時間各地在主恢復裡的幾班弟兄相繼前來尋求交通,我很有負擔幫助他們看見基督身體的一的重要。因為身體不達到一,就談不上身體的建造。要達到身體的一,弟兄們就必須經歷十字架,肯放下自己,不考慮個人或小團體的得失,只顧神的權益,討神歡喜。同時還要有更多的彼此相調,在愛裡互相擔就,以和平為聯索,才能達到在靈裡和在基督身體裡的一。我相信這是神的心願,也是我們的心願。我活著一天,就要為這個目標負擔一天,使弟兄們免去分門別類,免去分爭,真正為基督身體作一的見證。   不但如此,更求主開我們的眼睛,擴充我們的度量,使我們能接納一切主所接納的,並愛一切主所愛的,不論任何基督教團體裡的神的兒女,凡真正蒙恩得救,有了神的生命的,我們都願意和他們有生命的交通,並且要與他們在主裡彼此相愛,以此來彰顯基督,見證我們同有祂的生命並同在一個基督的身體裡。這是我在神面前的第一個負擔。 二、成全一些青年人,成為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   主來越緊近,主的工作就越繁重。今天福音還要廣傳,群羊尚需餵養,教會正需建造,而這些工作都需要人,而且要有合主使用的人。因此,我們盼望能繼續作一些成全青年人的工作。這幾年我們成全青年人,曾定下這樣的目標,就是“為著主福音的廣傳,和基督身體的建造,青年人急切需要在生命上受成全,在真理上多裝備,在性格上受調整,在生活上有規範,脫離卑賤的事,爭取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這項工作,教會必須加倍重視。 三、勉勵信徒更多活出屬靈生命的實際   我覺得在主的恢復中,真理多又好,各地信徒都在學習和傳講。但不容忽視的,就是我們被主的話構成太少,生命的實際活出不多,這遠不能滿足神的心意。神對我們的要求,不在於我們對祂的真理懂得多少,而是在於我們將祂的話構成和活出多少。如果我們懂得愛心非常重要,卻沒有一點愛從我們身上流露出去,那麼懂得道理又有什麼用處?如果沒有生命的內容,我們所講的話就是鳴鑼響鈸,也就沒有什麼價值了。所以,我勉勵弟兄姊妹們要更注重生命的實際,隨靈而行,憑祂的生命而活,真正能夠活基督,顯大基督。 倪弟兄曾有一段話:“神注重我們所是的,過於我們所作的。真實地工作,乃是生命的流露,算得數的事奉,總是基督的活出。將自己獻給神,不是為神作工,乃是讓神作工,凡不讓神作工的,就不能為神作工。”所謂讓神作工,一面要讓十字架拆毀我們外面的人,一面要讓神的所是作成我們的所是。這樣,我們才有生命的實際,在事奉中才能有生命的流露和基督的活出。 上一篇 • 回目录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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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六)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六) 六 又被判三年刑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煉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四12~13 )。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林後十一23上)。   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下)。   一九九四年以後,神量給我的事奉範圍不斷擴大。大陸北方各省都有弟兄姊妹前來尋求交通。福音在福清全縣也越加廣泛的開展。自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八年,每年受浸人數都超過了兩千人,一九九五年甚至達到三千餘人。很多青年人蒙恩,並火熱追求,我們也越加注重成全的工作。福清的同工們仍保持同心,主的祝福明顯加增。   一九九六年,全國性打擊的風暴興起之後,難處也臨到我的身上。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我被宣告逮捕,關進監獄裡十二天后被保了出來。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法院開庭宣判我三年刑,我再次入獄被關了一個月。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晚,我又被關進監獄。不久因為我的妻子病重,生命垂危,六月二十五日我又被保了出來。這次我在獄中寫了“主,我不能沒有你”這首詩歌:   一 我不能沒有你,   哦,主耶穌!   萬事都可丟棄,   惟要我主。   (副)   哦,救主,我真需你,   無時刻不需你;   在此百般試煉中,   更需要你。   二 我不能沒有你,   哦,主耶穌!   你活在我靈裡,   作我幫助。   三 我不能沒有你,   哦,主耶穌!   無你就無安息,   就無滿足。   四 我不能沒有你,   哦,主耶穌!   惟你能賜恩力,   慰我苦楚。   五 我不能沒有你,   哦,主耶穌!   我要常在你裡,   盡享安撫。   (“路中人之詩”六七首。)   在這三年期間,我進監、出監一共三次,現在還是保外就醫的。不管苦樂禍福,我都願意順服,只願神的旨意成功在我的身上,只願我能榮耀主的名!   這次法院判我三年刑的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判決書列舉了兩個事實:一、一九九二年我在福州召集了一次福建省同工聚會;二、我在幾次服刑前後編寫了“路中人之詩”,宣揚李常受的觀點。我答辯說,同工聚會只是在一個信徒的家裡開了一天,談些信仰的事,人數也不多,怎麼會擾亂到福州的社會秩序?“路中人之詩”我於一九七三年就已經寫好了,李常受的書則是在一九八〇年以後才由國外傳進來的,怎麼能說我的詩歌宣揚他的觀點呢?我在獄中曾寫了一分聲明給法院,大意是這樣的:“我的信仰完全以聖經為依據,我信仰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因此我不承認我所參加的是“邪教”或“呼喊派”。我所寫的“路中人之詩”只是宣揚聖經的觀點,其中有很多聖經節為證,絕不是宣揚什麼人的觀點。再者,這些詩歌只是在一部分信徒中吟唱,怎麼會擾亂到社會的秩序?”事實雖是如此,我還是被判了三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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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五)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五) 五 四十天的監禁   求你領我出離被囚之地,我好稱讚你的名(詩一四二7上)。   借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一19下)。   我回來以後,主不丟棄我,照樣讓我在教會中有事奉。從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神很祝福福清的福音工作,三年來全縣受浸的人數達到五千人。一九九二年後,教會開始注重青年信徒的造就。第一次只有幾十人,後來人數逐漸增加到幾百人,範圍也越來越大。有許多當年受成全的青年聖徒,今天已成為配搭的同工,在各地盡職。福清的弟兄們也被主帶到同心合意的地步。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我又被拘在市拘留所裡,前後監禁了四十天,這是我第六次入獄。公安人員辦理好拘捕手續要把我帶走的時候,我請求他們讓我作一次禱告。那時,我的妻子、媳婦、一個孫女及一個外甥女站在我的身邊,我開口向主禱告:“主啊,你既然許可我再次進入苦難,我就求你給我夠用的恩典。我把自己奉獻給你,也把我一家的人交托給你,求你看顧她們,並保守她們在你的愛中…。”禱告完了,我就被送往福清市拘留所關押。   當我被關進一間號房時,就有一個管教幹部進來對犯人們說,“這個老人犯有心臟病,你們不可動他,出了事你們要負責。”隨後,又有一個監獄醫生來說,“這位老人是好人,不像你們為非作歹,你們要好好對待他…。”這兩個人我都不認識,竟然會如此關照我,實在是神的眷顧。幹部走後,號裡的犯人圍在我的身邊,問我是因什麼事被拘捕的。我說,“我是信耶穌的,因為教會的事被捕。”他們就開口罵道:“信主是叫人作好事,也給抓進來,政府真是亂來。”於是他們把號裡最好的鋪位讓給我,給我許多的照顧。我感激他們,更感謝愛我、保守我的主!   第一次審問時,也是那三位科級幹部。我對他們說,“我只是為了信仰,為了教會的事。你們要判我多少年刑都可以,我不會顧惜自己。”他們說,“政府不一定要判你刑,只是要把一些問題弄清楚。”他們題的第一個問題是,黑龍江那麼遠的地方,怎麼也有人寫信給你?因為他們到我家拘捕我時,我正在回復黑龍江一位姊妹的信。我回答說,“在國內,好多個省的信徒都知道我,瞭解我,他們有什麼信仰上的問題都喜歡寫信請教我。”我接著說,“我不但在國內出了名,就是在國外也出了名。好多個國家的信徒都知道我。我之所以出名,就是因為被你們關了一次又一次,並且被判了這麼多年刑。”他們三位聽了,都不禁點頭稱是。   在獄中,我重寫了“我今所行路程”這首詩:   一 我今所行路程   風狂浪大苦,   天上太陽星辰多日不顯露,   甚至活命指望好像都絕了,   但我信神應許必定不動搖。   二 主怎樣對我說,   事怎樣成就,   借著主靈幫助,   我終必得救。   願我不憑眼見,   完全憑信心,   除去疑惑憂驚,   因信蒙憐憫。   三 這次風波過後,   還可有事奉,   還可看見神跡,   還可有交通。   願我不至喪膽,   仍向主盡忠,   直到路盡燈殘,   進入榮耀中。   (“路中人之詩”六六首。)   這一面寫出了主對我的應許,一面也是我對主表達的心願。   這次被囚的最後一天(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清晨,我想再一次禁食禱告,可是我裡面很清楚有聲音說,“不必禱告,只要讚美。”我就默默的向主讚美,相信祂今天會放我出去。可是整個上午都沒有動靜,午飯吃過,大家要準備去午睡的時候,幹部走進來說,“某某人,整理好東西回去。”全號的犯人歡呼起來,立刻幫助我拿東西送我出獄。這四十天來,犯人們對我頂照顧,我也將神的福音分給了他們。這實在是神又一次恩待了我。   出獄以後,我才知道在我被捕的幾天內,大陸各省以及海外好多個國家的弟兄姊妹都在為我禱告,這實在給我看見了基督身體的實際。海口有一位病在床上快要離世的老弟兄還為我禱告,漁溪一位只有四歲的小女孩也為我禱告。在這些弟兄姊妹身上,我再一次看見了主的愛和肢體的愛。 [...]

22 11, 2018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四)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四) 四 又一次十年徒刑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四18上)。   我雖行在患難中,你必將我救活(詩一三八7上)。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詩二七13)。   以上兩次都是短期的拘禁,一九八三年我又有一次較長期的磨煉。一九八〇年以前,國內外信徒很少有交通。國家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以後,國外的信徒才與我們有接觸。他們送給我們許多聖經和臺灣福音書房出版的書籍。又因為我們跟隨聖靈的水流走恢復的路,逼迫就接踵而來。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四日,我召集了一次福清的同工聚會。聚會那天早晨我身體不適,瀉了幾次肚子,我的妻子勸我,既然有攔阻就不要去。但我想,我召集的聚會,我自己反而不去,怎麼行呢?即使會發生什麼事情我也要去。這天上午和下午聚了會,晚上他們就來了,我就又一次被捕了。   這次聚會,共有十九個人被捕,其中有兩位姊妹。次日清晨他們將我送到縣看守所,其餘十八位弟兄姊妹被送到縣拘留所。我初進看守所時,裡面犯人不多,過了一個月,全國嚴打開始,看守所就關滿了犯人;我的號房裡就有十個被判死刑的犯人關在一起,我趁機向他們傳了福音。   有一位江陰的青年,犯了強姦罪被判處死刑。我對他說,“你的肉體沒有希望了,要求靈魂得救。主耶穌是救主,你向祂悔改認罪,求告祂的名,祂要救你靈魂到天家。”他說,“我母親是信主的,她會為我禱告。”我說,“你母親為你禱告,不如你自己向主禱告。”他聽了,立刻閉起眼睛向主祈求,願主因他的信拯救他。另有一位高山沙埔的青年,因姦淫多名婦女被判處死刑。我與他談話時,他說,“我的家還是一個聚會點呢,常常聚會。我的母親很熱心愛主。可惜我不信主,以至於今日。”我就勸他信主,求靈魂得救,我還教他在臨刑時要怎樣禱告。行刑那天早晨,幹部進來叫他的名字,他站了起來,我用眼神示意他要記住臨刑時怎麼禱告,他看著我並向我點了點頭。願主因他的求告接收他的靈魂。   有一天,一個東瀚的死刑犯忽然唱道:“主說,‘看那,這三年來,果子竟找不著!不如把它砍掉了罷,何必白占地土!’”我聽了很希奇,馬上問他:“你怎麼會唱這首詩?這還是我寫的呢!”他答道:“是我老婆教我唱的,她信主信得很好。”我就趁這個機會勸他信主,以求將來靈魂能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他很快就信了主。   有一位龍田西坑的死刑犯,他是因盜竊罪第三次被捕而被判死刑的。我把福音介紹給他時,對他說,“我也是第三次被捕,而且是政治犯,也極有可能像你一樣被判死刑。”他馬上說,“你不會,你不會,因為你是信主作好事,上帝會保佑你的。”後來我真的只被判了十年刑。   他們當中有七個人表示願意相信主,但願主也憑應許紀念並拯救他們!   第二年八月法院開庭那天,福清各地的許多信徒來到法庭裡,要見我的面。我在法庭上發言說,“我所作的一切,只是為主。我一個人受苦不要緊,我只盼望弟兄姊妹們能更熱心愛主,愛教會,追求生命的長進。政府判我刑;我不怨恨,我認為這是神所安排給我的道路,我願意順服。”當我說話的時候,在下面的弟兄姊妹有的說“阿們”,有的受感流淚。開完庭,當我要被押回看守所時,許多弟兄姊妹追著車子跑,大聲哭著、喊著向我招手,當時的情景真是讓人感動!許多圍觀的群眾都很驚訝,像我這樣一個老人,有什麼能使法庭這麼轟動呢?神實在是彰顯了祂的榮耀,讓我看見了弟兄姊妹們的愛。   一個月後,我被判刑。這次我被判的所謂“罪狀”也有四條:一、一九八二年我寫了有關高由召、李春發、鄭文球等弟兄的三篇文章,頌揚他們一生的愛主事蹟;二、香港余潔麟弟兄來國內訪問,我在福州與他有一次交通;三、尚幹的一位弟兄翻印了“聖殿與聖城的恢復”一書,書被說是由我提供的;四、福鼎的一位王弟兄在福清一次聚會中講了一句不滿“三自”的話,因我曾參加此次聚會,這句話的責任也算在我的身上。那段時間,正值嚴打時期,政府判刑極重,特別是多次犯罪的都要判死刑。與我同關在一個號房裡,被判死刑的就有十人之多。我被列為政治犯,又是第三次被捕,好多人認為我也有被判死刑的可能。我自己也作好了準備,甚至連遺囑都寫好了。但是感謝主,我只被判了十年徒刑。   關在看守所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只寫了兩首詩。我想起保羅在羅十四8寫道:“我們若活著,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我於是寫下“生死皆為主”,原詞如下:   一 生為主生,   死為主死,   生死都是主的人。   不計苦樂,   不計得失,   但求滿足主的心。   二 不看環境,   不看自己,   眼目專一仰望神;   願處卑微,   願站死地,   但求主旨早得成。   三 所有經歷,   所有遭遇,   無非教我認識神;   祂必成全誠實應許,   從不辜負信靠人。   四 我心所望,   我心所求,   是主加增我減少;   求祂的靈將我浸透, [...]

22 11, 2018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三)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三) 三 七年管制和兩次短期的試煉 我們好像雀鳥從捕鳥人的網羅裡逃脫;網羅破裂,我們逃脫了(詩一二四7)。 祂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詩九一3上)。 一九七三年十月,我雖然被釋放回家,卻並沒有過平安地生活。因為文化大革命尚未結束,我在家裡受了七年的管制,行動很不自由,有時還要挑水洗公共廁所,或被叫去作義務勞動。因此我不敢在白天出外事奉,經常晚上出去。有一個晚上,一位青年弟兄用自行車載我去龍田,在一個下坡的地方重重的摔了一跤,我身上受了許多傷,半夜才趕到龍田。剛好這時陳舜貞姊妹在那裡,她為我包紮了傷口。當時出入就是如此不便。環境雖然如此艱難,但是感謝主!神在福清的福音工作卻有了新的起頭。一九七四、一九七五兩年,全縣每年都有一千多人受浸歸主。一九七六年,我們請了涵江的陳再生老弟兄來福清。他先在漁溪,繼而在下和洋恢復實行按手。借著聖靈的澆灌和同工們的同心,這一年全縣普遍開展福音,受浸人數達到五千人之多,是歷年來福清福音最興旺的一年。可是到了下半年,我又兩次被捕。第一次被監禁了十八天,第二次被監禁了半個月。 第一次是在一九七六年十月,我父親由香港回來。他自一九五一年出國以後,在印尼、香港等地教會事奉主,在外二十五年之久,都未回過家。他思家心切,這次回來,只住在福州我的妹妹家裡。我到福州和他見面。後來,政府以為他帶有什麼教會的秘密任務要交代我們,於是就將他拘留審查。我也因此被捕了。當時我被監禁在宏路的一個秘密房間裡,他們特派了兩個民兵晝夜嚴密監視我,視我儼然如要犯。家裡人也不知道我被關在那裡。那時我只有舉目望天,求神向我施奇妙的拯救。想不到只過了十八天,他們突然把我釋放了。出來後我走在街上,看見街上貼有“打倒四人幫”的大幅標語,才知道是因為政局動盪,學習班提早結束,我才被釋放出來。過了幾天,我父親被審查無事,也被遣送出境回到香港。 第二次是一九七六年十二月,福州、閩侯、長樂、連江、福清、莆田等六個縣市教會的弟兄姊妹共八十多人,在長樂縣嶺地村聚會。陳再生老弟兄、莊美月姊妹和我三人負擔講臺,並擬在聚會中實行按手。當地有個政府的工作組,不久前已經離開,可是當我們聚會的時候,不知為何又返回來,發現我們在聚會,就去報告。當時正值“四人幫”剛倒臺不久,形勢很緊張,政府不知道我們聚會的性質,就派來大批軍警將所有參加聚會的弟兄姊妹全都捕了去,那時我也在內。 當夜我們被集中在一個戲院的戲臺上,弟兄們在一邊,姊妹們在另一邊。陳再生弟兄講道被曉得,因此最早被銬了手銬。軍警們打著手電筒,找為首的人,看到年紀大的他們就將他銬起來,我卻沒有被他們注意到。第二天,他們將我們三個三個的用繩子綁著,將我們押送到潭頭公社。在登記姓名的時候,神使我只報我的別名,所以當時又未被注意到。第三天,長樂縣以外的弟兄姊妹被押到長樂縣城學習班裡,由福州公安局的幹部一個個的提審,他們是要找出召集人和講道人。但是很奇妙,直到提審結束,那麼多人中單單漏掉了我一個。當夜他們又把福州和閩侯的弟兄姊妹共二十多人押送到福州,我也列在其中。在福州又是一個個的提審,再次漏掉了我一個人。這件事真是看見主的奇妙,是主把我隱藏在祂的翅膀底下。 後來,召集這次聚會的三位弟兄被判勞動教養。我們則被關在倉山分局裡勞動,弟兄們都很為我擔心;因為我已經被判過兩次刑,若是我的真實身分被發現,那是相當嚴重的。這時主感動了一位愛主的姊妹,因為她知我已經受苦兩次,被關了多年,所以對我特別有負擔。於是她向她所認識的一個公安人員指認我是她的親戚,請求提前釋放我,結果得到批准。一九七七年一月五日,我被釋放了,學習班裡的弟兄姊妹都為我歡喜。就在我獲釋的第二天,他們就發現了我的真實身分,可是他們已親自把我釋放了,就不再來拘捕。感謝主,這次我只被關了十五天。這件事使我看見,主若不讓你受苦或受苦時期還沒有到,你就是落在仇敵的網羅中,祂也會把你拯救出來。如果神的旨意安排你要受苦學功課,你就是千方百計的逃避,也難以逃脫。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終生的事都在主的手中(詩三一15)。 上一篇 • 回目录 • 下一篇

22 11, 2018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二)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二) 二 第二次長期受苦的經過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三四19)。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詩三九9)。 願被囚之人的歎息,達到你面前(詩七九11上)。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一九五七年一月我被釋放回來之後,仍在福清城關教會裡事奉。這時福清眾教會在政治壓力下又被拉進某宗教組織。一九五七年七月,我應邀參加在上海召開的全國性基督徒聚會處的同工聚會,並在秘書處擔任記錄等工作。我在上海逗留了七個星期,見到了各省地方教會的同工,也見到倪弟兄的二姊倪閨貞姊妹和倪師母張品蕙姊妹,和她倆同桌吃飯,並有一些交通。離滬那天,倪二姊還送給我四套童裝,是給我四個孩子穿的。我回到福清不久,福建的三自會於一九五七年冬和一九五八年夏召開了兩次代表會,主要是搞反右派鬥爭,為了響應大躍進運動,接著又搞堂會大合併。福清城關的會所,被徵用作為城關衛生所,我們改在桃園裡聖公會的一間房子裡聚會。我和同工莊姊妹又被叫去參加基督教五裡橋農場所謂的勞動鍛練,每週在教會中事奉的時間非常少。看到這種情形,我就決定不作專職的教牧人員,要全家遷回漁溪。在很短的時間裡,主就為我預備了搬家費用。我一家六口,就於一九六〇年正月遷回漁溪老家,過另一種的生活。 一九六〇年實行公社化,時值國家最困難的時期,糧食奇缺。我回來後,就和我的妻子一面參加生產隊勞動,一面自己開荒種菜、種地瓜。我們倆還經常同到二三十裡遠的山上砍柴。有一次上山砍柴,在山上我妻子忽然發高燒,我不慎又跌了一跤,肋骨跌斷了一條。我們倆就在山上禱告,求主加給力量,好把這已捆好的兩擔柴挑回去。本來我們每次上山砍柴,拂曉出發,最遲下午兩三時就可回到家。那天我們倆天將晚還未到家。我二弟和弟婦怕我們出事,就提著燈籠,走了五裡路,才看見我們兩人各挑著一擔柴慢慢走回來。 雖然這樣,我仍然參加教會事奉。主也大大的祝福了我的工作,漁溪聚會的人數由十余人逐漸增加到一百餘人。一九六二年鄭文球弟兄刑滿釋放回來,與我一同配搭,加強了話語和生命的供應,漁溪教會就成為福清眾召會工作的中心。 不久,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開始。在大躍進時期,所有堂點都荒涼了,信徒大大減少;唯有漁溪教會有復興的氣象,聚會人數反而增加,於是我們又被選為打擊的目標。在我被捕前的一個多月,外面就有逼迫的風聲。有一天,我一個人在廚房裡煮飯,心裡忽然湧出一句話:“在主旨意裡雖苦猶甜。”隨後我就以此句為首句,寫了下麵一首詩: 一 在主旨意裡雖苦猶甜, 若是祂歡喜,不辭萬險; 在主旨意外一時通達, 離開祂的愛,怎蒙悅納? 二 在主旨意裡所行道路, 有時會經歷許多憂苦; 但這一切裡是帶祝福, 要使我得益,帶進豐富。 三 在主旨意裡我無揀選, 只憑祂心意將我修剪; 地樂雖日減天卻加添, 有祂的懷念我心何戀? 四 是主的旨意都樂跟從, 不是隨自己,隨主腳蹤; 若是祂許可讓我經過, 死河的寒波我亦不躲。 五 若是主旨意要我負架, 我也全歸依願出代價; 今日在祂前多受試煉, 他日見主面要換冠冕。 (“路中人之詩”二四首。) 這首詩歌預示,不久我就要進入長期的試煉中。 在我被捕的前一周,聖靈又感動我重溫“十字架的歸去路”那首詩,我感到主安排每個人的道路,不盡相同。有的弟兄主要他流血殉道,有的主只要他受些苦。主對我的旨意好像不是殉道而是受苦,所以我就將“十字架的歸去路”這首詩的第二節第二句“我願流血殉主道,不願偷生在斯土”,改為“我願為主多受苦,不願此生空空度”。結果這次打擊,我也只是為主多受幾年苦而已。 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和鄭其忠弟兄同往福清縣城補辦漁溪聚會所的房契。走之前我們倆和鄭文球弟兄在聚會所的樓上同心禱告。那時,我聽出鄭文球弟兄的禱告很特別。他禱告說,“主啊,一九五六年那次教會受打擊的傷口,至今還未完全恢復,難道現在又要再面臨一次打擊麼?”原來他的靈裡早已經有逼迫再臨的感覺。 我和其忠弟兄到縣城後,住在張志光弟兄家。第二天,我們還在吃早餐的時候,三個公安人員來將我逮捕了。當手銬就要銬在我手上的時候,我記起衣袋裡還有一個奉獻包,寫好是獻給吳國寶弟兄的母親的(當時吳弟兄還在黑龍江服刑)。我趕緊將奉獻包交給志光弟兄轉交。這是我失去自由前作的最後一件事。 這一天,我是在福清城關被捕的,我不知道鄭文球弟兄在漁溪也被捕了,還以為他尚能留在教會裡餵養信徒。直到九月底國慶日前兩天,監獄開動員大會,將全監獄的犯人集中到操場,我才看見文球弟兄。那時我心裡難過,勝過我自己被捕。因為他受了六年苦,回家才一年,現在又遭苦難,實在令人傷痛! [...]

22 11, 2018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一)

•林子隆弟兄見證集• 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一) 主耶穌在世為人子時,常經憂患,備曆艱難,最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救贖。祂明確告訴門徒:“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二十23上)所以跟從祂的人遭逼迫,受苦害,是不足為怪的。茲將一九五六年至今我所經受的一些苦難,略述如下: 一 第一次進入苦難的爐中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一一九71)。 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二三4上)。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十二20上)。 一九五五年正月,福清眾地方教會退出某宗教組織以後,眾教會的屬靈情形就有了大的轉機,各地恢復了傳福音的工作,並有許多人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到了下半年,開始有逼迫的風聲。那時我剛放下職業出來全時間事奉不久,家仍租住在福清城關的詹師母家。有一天,我忽然接到漁溪的鄭文球弟兄寫來的一封信,信中寫道:“我在漁溪聽見有人傳說你已經被捕了,怎麼會有這樣的消息?”我看完信後,心裡面清楚地有一句話:“既已擺上為主,得失我就不顧。”隨後我就照這個感覺寫了一首詩: 一 我已擺上為主, 得失我就不顧, 只要行完我的路途, 甘心為主受苦。 二 屬世所有浮誇, 我今一起丟下, 名也利也虛空榮華, 都已掛在十架。 三 誰以性命為念, 誰就不敢向前, 捆鎖患難縱使難免, 也難阻我進前。 四 要進神的國度, 就要經歷艱難, 跑盡我們當跑的路, 打好當打的仗。 五 難道患難、困苦, 逼迫、饑餓、酸楚, 能使我與主愛隔阻? 因有主手攙扶。 六 榮耀之日顯現, 主要擦我淚眼, 忠心的人來到主前, 必得生命冠冕。 (“路中人之詩”五首。) 這首詩歌表明無論環境如何,遭遇怎樣,我都已經立定了為主受苦的心志。 到了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晚上就寢時,我靈裡忽然感到非常憂傷與焦悶,這是我從來未曾經歷過的。原來這一夜是暴風雨來臨的一夜,福建全省各地教會的負責弟兄都是這一夜被捕的。下半夜四時,我也被捕了,這是我第一次進入苦難的爐中。 福清縣同日被捕的,還有十幾位弟兄;我們被關押在縣政府旁的舊監獄內。我們城關的三位弟兄最早被送到監獄裡;我和王良浩弟兄被關在同一間,陳常吉弟兄關在對面一間。沒過多久,被抓的弟兄陸陸續續來了。李春發、林居明弟兄也被關到我這一間。因為我們早已有受苦的心志,甚至是殉道的心志,所以當我們在監獄裡見面的時候,大家沒有感到悲痛,反而牽著手很喜樂的讚美主。當時天氣很冷,我們就圍坐在一起交通。在交通中,居明弟兄說道:“我這次再來(土改時他與春發弟兄曾經被捕過),就不想再回去見我的妻子、兒女了。”春發弟兄也見證說,“人曉得地裡有寶貝,就變賣一切要得到它;曉得珠子寶貴,就犧牲一切要得到它。”他們兩人都帶著為主殉道的心志而來。但我當時並沒有要殉道的感覺,主給我一幅圖畫,就是徒二十七章,保羅在海上,遇到大風浪,太陽和星辰多日不顯露,但他最後還會得救。當時我也把我這樣的感覺交通了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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